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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环境保护局为县人民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二个职能股室和三个直属事业单位,全局现有职工50人。我忆的基本职责是实行环境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包括对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和办理环境公共事务等内容。
近几年,在于都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坚持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施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和绿色工程建设两大举措,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排放达标和城市环境质量达标,全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得到进一步落实;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得到坚决查处,污染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果;生态环境建设取得可喜成绩,一批生态示范区初具规模;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深入;环境保护投稿逐年加大;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今后,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为实现于都在赣州东部率先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地址:于都县城红旗大道 邮编:342300
电话:(0797)643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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