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丰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81年10月,属信丰县人民政府组成单位,是主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对全县环境统一监督管理行政职能。信丰又被称之为脐橙之乡,生态农业红红火火。
近几年,我局紧紧围绕生态环保,以提高全县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狠抓环境监督管理,积极实施全国生态示范项目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县环境质量良好,县内桃江河地面水质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3095-1999)功能区别划分标准,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协调发展,全民环境意识明显提高。2001年信丰中学被国家环保总局、教育部评为全国首批百家"绿色学校先进单位",2002年3月,信丰县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信丰县环境保护局被评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优秀组织奖"。信丰县环境保护局还连续多年被省、市环境部门评为全省、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环境宣教工作先进单位。
到2005年,全县将投入生态环境保护资金20亿元,比"九五"期间增加投入5亿元,继续抓好生态农业、生态工业、 生态旅游、生态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严禁建设污染严重、浪费资源,影响生态环境的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使全县环境质量更高,生态环境更美,争创全国生态县。
局长:李金生
电话:0797-3361751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解放东路
邮编:3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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