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城县环境保护局的前身是环保办,后与县建委合并成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至一九九九年,因社会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县环保局从“建设环保局”分离,成立二级局。至二000年底,环保局再次升格,成为政府独立设置的一级行政机构。我县环保局自设置机构,尤其是成为一级机构以来,积极进取,努力开拓,切实发行自身职能,为我县环保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我局现有股室2个,下属机构有通过合格实验室考核的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形成了以技术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科学的环保管理体系。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更是奋力拼搏,为保护好“赣江源头”优美环境不懈努力。
近几年来,我局先后多次被各级表彰:2000年、2001年连续被市环保局评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2000年被评为“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01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县直单位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达标先进单位”,2002年被授予“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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