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沿革:1981年全南县人民政府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开始进行环境监测和督促污染治理工作,1985年机构改革,环保办公室与县建委合并,为全南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内设环保股,1987年设监测站,1995年增设环境监理所。2000年10月成立全南县环境保护局,为归属县建设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 2002年10月,机构改革升格为全南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环境管理(监察)股2个股室;下设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2006年6月增设)2个股级单位。核定编制13个,现有人员数共12人,其中党员11人,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10人。现有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1名,副科级干部2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电磁辐射及机动车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县内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处理县内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全县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宣传教育以及排污费的征收;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限期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和参与验收。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建设“实力全南,活力全南,魅力全南,和谐全南”这个主题,着力打造绿色生态全南和建设“生态园林文明城市”的目标,重创新、严管理、强执法,充分发扬“科学严谨、求实创新,忠于职守、造福人民,不畏艰难、刻苦钻研,团结协作、众志成城”的环保精神,开阔思路,开拓进取,不断提高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使全县公众的环境意识有了明显提高,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促进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以及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局长:温桥明
地址:江西省全南县含江路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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