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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控制

 

关于开展停产倒闭企业遗留危险
化学品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环保局、章贡分局、黄金分局:
  国家环保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查停产倒闭企业遗留的危险废物情况的通知》(环办函[2003]89号文),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格按《通知》要求完成辖区内停产倒闭企业(包括中央、省属、市属企业)遗留的危险废物情况调查工作,并将相关书面调查材料及调查表于2003年4月2日前返回我局污控科,以便我局及时汇总上报。

  联 系 人:廖华
  联系电话:0797—8123135
  传真电话:0797—8119160

  附件:《关于调查停产倒闭企业遗留的危险废物情况的通知》


                          二00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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