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信息导航 ※
政务信息 法规标准
规划计划 环境监督
污染控制 生态环境
环保科技 行政审批
环境宣教 创绿工作
资料下载 辐射监督
环保模范企业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导航 -> 污染控制
污染控制

 

关于转发开展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
处理处置专项整治活动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章贡分局、黄金分局)、卫生局:
  现将江西省环保局、江西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赣环控字[2003]23号文)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并于2003年5月28日前将本辖区内“非典”专诊医院的环保情况及其整改措施,书面详细报送市环保局、市卫生局,确保我市掌握准确情况,及时上报。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附件:《关于开展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赣环控字[2003]23号)

 


                     赣州市环境保护局 赣州市卫生局

                        二00三年五月十五日

 

赣州市环境保护局 版权所有
赣州市环境保护局信息中心 开发维护
赣ICP备05000206号 管理员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