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信息导航 ※
政务信息 法规标准
规划计划 环境监督
污染控制 生态环境
环保科技 行政审批
环境宣教 创绿工作
资料下载 辐射监督
环保模范企业
== 规划计划 ==
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导航 -> 规划计划
赣州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四)创新工作思路,营造良好氛围
  建设生态示范区,引导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和协调发展,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环境优美小城镇,改善城镇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动员公众自觉保护环境。建设环保型工厂和工业园区,节能降耗减污,引导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走循环经济之路。发展环境标志产品,提高产品竟争力。采用激励措施,实现环境保护公益性与市场经济竞争性的有机结合,实现法律法规强制性与企业、公众自愿性的有机结合,综合运用法规强制、行政管理、市场引导和公众自愿等手段,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的氛围。
  (五)加强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全市各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配合省有关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和完善,建设市区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省酸雨监测网络系统、重点地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环境应急监测系统等。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建设市级和设区县(市)“12369”环保举报中心。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提高宣传教育装备水平。
  (六)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建设环保产业园,提高我市环保企业的设备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通过政策及资金扶持,示范工程和重点实用技术等,引导环保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促使环保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上一页 』  『 下一页

赣州市环境保护局 版权所有
赣州市环境保护局信息中心 开发维护
webmaster@gzh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