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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环境建设工程
重点实施环保基础工程建设,对于保证重点区域和领域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推动“后花园”战略的进程,加速旅游产业的发展,改善招商引资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重点实施以下五个方面的项目,需要8.8亿元。
1.生态功能区保护工程
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和自然保护区“三区”建设需资金3亿元,主要用于建设长(珠)林二期,绿色通道,自然保护区2-3个,生态示范县3个,赣江源头,东江源生态功能区。
2.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赣州市力争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需资金3亿元,主要用于赣州市污水处理厂,煤气改造工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等建设项目。
3.赣江流域污染治理工程
赣江流域污染治理工程需要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赣江流域的水污染治理,滨江大道排污口与章江新区污水治理工程。
4.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程
建设1个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新增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能力0.5万吨/年,新增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一套,需要0.4亿元。
5.环保能力建设
全市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共需资金0.4亿元,主要用于建设赣州市大气自动监测网络,水环境、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器设备,建设完善全市环境监测网络和应急监测网络,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环境监理标准化,重点污染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环保12369热线投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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