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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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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四、建设重点与投资
  为把我市的“十五”环保目标落到实处,在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和公众参与下,通过实施重点项目,进一步推动我市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深入开展。
  (一)建设重点与资金需求
  “十五”期间,全市环境保护投资共需14亿元,约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0.7%,比“九五”提高0.6个百分点。
  1.水污染治理。建设4个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工业污水处理设施,通过工程措施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2万吨,其中:需新增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12万吨/日,削减化学需氧量1.05万吨;工业污染源削减化学需氧量0.15万吨,加上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共需2亿元。
  2.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建设赣州煤气改造工程、新建信丰煤炭筛选厂、城市清洁能源和工业废气治理等工程,削减二氧化硫0.5万吨,尘0.8万吨,加上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共需3亿元。
  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2个城市垃圾处理场,1个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00吨/日,危险废物和医疗 废物安全处置能力167吨/日,加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等3亿元。
  4.生态保护。重点建设2-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5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个生态农业示范县,提高现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建立较完备的生态公益林体系,建成一批有机茶、果等基地,共需5.6亿元。
  5.基础能力建设投资。加强环境监测、监理、信息、宣教、环保科技等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开展生态状况与生物多样性调查,完成我市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等工作,共需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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