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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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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面对当前环境形势,“十五”期间,必须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密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既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欠帐,又要防止在新的发展进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既要推动生产方式、经济结构和战略性调整,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又要不负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殷切期望,全面完成党和国家对环保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为此,必须立足全市现代化建设全局和长远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克服困难,抓住机遇,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的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防治重点区域的环境污染和遏制人为生态破坏为重点,以强化执法监督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以改善环境质量和大力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赣州经济发展的战略,全面促进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使赣州的地更绿,水更清,天更蓝,把赣州的山川建设得更加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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