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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今后五年是我市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改革开放的重要时期,是环境保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减轻环境污染,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时期。紧紧抓住新世纪的历史机遇,下大力气解决好突出的环境问题,全面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是“十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本《计划》根据《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江西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编制,确定了“十五”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方向和要点。
一、环保工作“九五”进展和当前形势
(一) 环保工作“九五”进展
“九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绿色工程建设两大举措,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全面推进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和重点城市环境质量达标,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基本完成了“九五”主要环保任务。
1.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要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相关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整治力度,使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和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大和政协也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一些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有力地促进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2.环境保护投入逐年加大。“八五”期间,全市环保投入累计0.7亿元;‘九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投入累计1.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1%,“九五”比“八五”增加了57%,环保投入的增加,对改善环境质量起了积极的作用。
3.工业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到2000年底,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1995年有所下降,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任务;297家工业企业有294家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达到规定标准,达标率为98.9%;10家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有10家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达到规定标准,达标率100%;赣州市的地面水环境质量和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
4.流域水环境整治取得初步成效。重点加强对赣江(章江)、东江流域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对水系污染状况进行了调查,并制定了治理措施、方案,市政府领导也很重视,多次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对流域内各县(市)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关停取缔了污染严重的企业。部分河段水质有所改善,排入赣江、东江流域的污染物总量有所削减,部分指标有所改善。
5.生态环境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实施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加强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的建设力度,广泛开展生态农业建设。全市各级政府加强了生态保护,广泛开展了“十年绿化赣南”和山区综合开发治理,植树造林的群众运动,基本上消灭了宜林荒山。加强了水土流失治理,实施了“猪--沼--果”工程,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一定进展。申报并获批准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县3个,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
6.环境法制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加强督促和检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关停“十五小”、“一控双达标”等行动,并对重点污染源达标情况及“十五小“企业死灰复燃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114家“十五小”企业被关停、取缔。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7.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环保有关法规和政策,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学校”4所。以每年“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开展专题活动,积极组织和参与“环保赣江行”等活动,促使一批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8.环保系统自身建设得到增强。全市大多数环保机构都得到加强,环境监控和执法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升,行风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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