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执法具体目标和要求
1、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确保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落实,避免项目漏管、漏批现象,坚决控制新污染源。 2、严格按程序、按标准审批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验收报告等,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3、加强与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不断加大联合把关力度,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形成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 4、积极参与执法检查,纠正执法偏差,杜绝执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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