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环保局 陈冠平
(2009年2月2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保护作为促进赣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环保事业得到了新的发展,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赣州市政府被省政府授于“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先进设区市”;我局被市委评为“全市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先进基层单位”,并获“优秀组织奖”;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08年度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市人民政府评为“2008年度全市矿产资源整合先进单位”;被省环保局评为“江西省环保系统2008年度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县人民政府被省政府评为“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先进县(市、区)”;赣州华劲纸业有限公司被省政府评为“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先进企业”。全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主要河流水质状况总体良好,3个区(市)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优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部署落实,在前年的基础上去年又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其中,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潘逸阳重要批示4件,市政府市长王平重要批示7件,市委常委、副市长林泽华重要批示12件;去年市政府相继召开了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和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18件。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党政“一把手”多次过问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环保工作的开展。今天,市政府又在这里召开高规格的人口资源环境大会,王平市长还将做重要讲话,全市环保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2008年全市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和2009年的一些工作设想向大家作个汇报:
一、应对挑战,真抓实干,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一)开展污染减排,全面完成减排目标任务。
根据2008年下达我市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我市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动员、早落实。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市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了精干人员开展工作,落实了工作经费;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08年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狠抓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关停了19家废水长期超标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重点抓好了67家企业的工程减排项目,提高了减排效果。通过国家污染减排核查核算组的审核,我市已全面完成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二)开展过境断面水质监测,切实保护饮用水源水质。
为保障赣江源水质安全,2008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签订了《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目标责任书》,在全市主要河流设定了21个县界过境监测断面,保证了一年六次以上的定期监测。市政府对上半年及全年县界过境断面水质监测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全年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出现四次不达标的5个县实行了建设项目环保“区域限批”,并要求其向市政府做出了书面检查。通过开展过境断面水质例行监测,有效预防并处置了数起可能危害饮用水安全的污染问题。
(三)开展沿河1.5公里污染源排查,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为了保障赣江上游水质,我市对全市主要河流两岸1.5公里范围内的全部污染源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企业340家,其中1公里范围内的企业87家,并根据污染的不同类型和不同情况分类加强管理,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市政府下达了《关于印发赣州市主要河流两岸1.5公里范围内污染企业处理意见的通知》,对1.5公里范围内现有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在此基础上,对28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对34家严重违法企业进行了关停。
(四)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高质量完成了普查任务。
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普查方案的规定,认真做好准备阶段、普查登记、总结收尾三个阶段的工作。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了《赣州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目标责任书》。以市环保局局长的名义多次向各县(市、区)环保局长发出“致各县市区环保局局长的一封公开信”。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整改工作。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时、高质完成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得到了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年终考评中被评为先进单位。
(五)开展生态保护,推进赣州“绿色生态江西建设”。
推荐了崇义、信丰、上犹三县参加全省创建工作,其中崇义县已列入全省十一个创建生态县市的重点;生态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协助省环保局通过了对崇义、大余两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省级验收;稳步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筛选确定了崇义上堡乡、安远三百山镇、大余池江镇等3个乡镇申报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赣州市被列为“全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城市,去年,我市争取到国家农村环保专项资金213万元;加强了“三江源”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2008年5月,国家环保部批准建立了全国首批生态补偿建设试点地区“东江源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补偿试点”。
(六)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在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中,我局把开展学教活动与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相结合、把开展学教活动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把开展学教活动与提高环境监察、监管、监测能力相结合。开展了“生态环保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其中全南工业园区已被列为首批省级“生态(环保)工业园区”试点。在全市学教活动会议上做了题为《深入调研学习,破解工作难题,推动环保工作创新发展》的经验介绍。通过开展学教活动,我局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找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平衡点和结合点,学教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七)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我局认真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抓住广泛动员、征求意见、整改落实三个关键,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推动环保工作,以环保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行风政风评议。制定执行“做公道正派之人、建公平正义之家”八项公开承诺,出台实施“两个快”、“三个能”、“四个服务”、“五个不指定”的承诺和措施,为承接我市产业转移、建设香港工业园开辟绿色通道。
二、继往开来,服务大局,深入推进新时期环保工作。
2009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赣州市2009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取得更大成效。
加快推进工程减排,坚持一手抓新建,一手抓运行,督促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尽快发挥减排效益;加强对企业现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排污和污染治理设施建成而不运行造成环境污染的,加大处罚力度;加快推进结构减排,加大力度督促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削减污染负荷;加快推进管理减排,建立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2009年实现对21家企业的在线监控;加快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建设,逐步整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等6大系统,实现对全市环境质量的即时连续自动监控。
(二)进一步提高环评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处理好环境保护服务与把关、当前与长远、效率与质量、宏观与微观的关系;实现从过去单纯注重环境问题向综合关注环境、健康、安全和社会影响转变;履行环保“便民高效、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严格审批、强化验收”七项承诺,继续提高环评工作质量和水平。要为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支持的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同时,要把好环境准入门槛,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项目, 一律不批。
(三)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继续实施主要河流过境断面水质监测,完善水质监测考核机制,定期通报过境断面水质状况,实行水资源治理辖区负责制。继续巩固取缔一、二级水源保护区排污口的成果,确保不出现新的排污口和排污口反弹,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一切可能对水体造成污染的行为和活动。制定和完善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和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饮用水源地水质和污染突发事件的监控,定期发布饮用水源环境质量状况。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主要河流两岸1.5公里范围内污染企业处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继续加大对1.5公里范围内现有企业的监管力度,全面清理和取缔严重污染企业,杜绝污染隐患。严格新建项目环保准入条件,杜绝在赣江、贡江、章江上游新建污染严重项目。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开展调查,探索保护农村饮用水源的有效机制和模式。
(四)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工作力度。
抓好村庄整治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落实好“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的政策措施,确保一批村镇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认真组织实施《赣州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赣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9—2015年)》,着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水垃圾污染、工矿企业污染和土壤污染,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村污染防治能力。加大生态保护工作力度,扎实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切实做到绿色生态“五个零排放”。继续组织各县(市、区)加强生态县(市、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认真实施《赣州市两江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护工程工作方案》、继续推进东江源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五)继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
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落实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加大对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问题突出和超过环境容量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或“流域限批”。集中整治工业园区及重点污染行业违法排污问题,着力解决威胁饮用水安全的企业污染隐患,坚决关闭治理无望的污染企业。保持对不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明知故犯、屡查屡犯、恶意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给予高限处罚。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六)不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要对照环保部能力建设标准,在近年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达标建设的步伐,争取三年内实现全面达标,使环境监察和监测技术、装备水平有明显改善。要抓住当前国家扩大内需的有利政策机遇,积极落实第一批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市本级环境监测监控指挥大楼要力争今年6月份开工,早日发挥效益。要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县级环保部门要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继续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培训,扩大环保工作人员培训覆盖面,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打造一支过硬的环保队伍。要针对目前污染减排和环保工作形势的需要,加快建立环境监测预警、环境执法监督、污染减排监管“三大体系”,促进环境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的方向迈进。
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已进入总结收尾阶段,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善始善终抓好落实,做好技术报告和总结报告的编写工作,报上级污染源普查机构核准后及时发布普查公报,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宣传和开发利用工作,提高环境保护水平。同时,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续开展好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好机关效能年活动。
我们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