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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污染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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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市局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工作,进一步发挥清洁生产在污染减排工作中的促进作用。要依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监督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通称“双超”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通称“双有”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结合各自污染减排工作计划,在有色、建材、化工等减排重点行业中筛选出一家企业作为2009年清洁生产审核计划企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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