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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全国水功能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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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报记者 杨立群 2月6日北京报道 记者今日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国务院近期批复了水利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拟定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区划》),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区划》分为两级体系。一级水功能区分四类,即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二级区划在一级区划的开发利用区内,细化水域使用功能类型及功能排序,协调不同用水行业间的关系,二级水功能区具体划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七类。


  《区划》共划分全国重要江河湖泊一级水功能区2888个,区划河长17.8万千米,区划湖库面积4.3万平方千米。二级水功能区2738个,区划长度7.2万千米,区划面积6800平方千米。全国一、二级水功能区合并总计为4493个(开发利用区不重复统计),81%的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确定为Ⅲ类或优于Ⅲ类。


  国务院在《区划》的批复中明确提出,力争到202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到2030年水质基本达标。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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