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州市众合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钕铁硼
磁性材料项目第二次环境信息公告
为广泛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赣州市众合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钕铁硼磁性材料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位于赣州市赣县经济开发区红金工业小区三期内,项目占地面积35亩;总投资为14962.33万元。项目建设包括生产车间、检测车间及原材料和成品仓库、供配电工程、供水与排污工程、行政办公楼以及其他生活辅助设施。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500吨稀土钕铁硼磁性材料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厂区地势平坦,距赣县县城内约2公里,距赣州市约12公里,交通方便。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第九类第五条“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中的“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制造”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采用最新的真空熔炼速凝工艺生产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过程包括配料、熔炼、氢破、制粉、压型、烧结、磁性检测、磨加工、机加工、充磁包装等。
主要污染源:
废水类:设备冷却净环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等;
废气类:熔炼和烧结工序开炉时真空泵抽出的含氩气和氮气的废气、除锈、气磨的含尘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
噪声类:水泵、剪切机、抛丸机、氢爆炉、气流磨、冷却塔、磨床、制氮机、空压机等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类:铁锈、熔炼炉渣、熔炼炉灰、制粉过程损失的超细粉、成型过程边角余料、切头和不合格品、机加工碎屑、切割粉末、废坩埚和炉衬材料、废水沉淀池产生的含铁粉污泥、废包装纸箱和生活垃圾。
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设备冷却净化水经冷却后沿工业园污水管网排入贡江;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工业园污水管网排入贡江;生活污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江西赣县工业园区排污管网外排入贡江。
废气治理措施:熔炼和烧结工序开炉废气在屋顶设置多台玻璃钢轴流风机;除锈和气磨设备均配套布袋除尘器经收尘后的废气通过高15m,内径0.3m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处理设施通过高20m,内径0.3m的排气筒排放。
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消声、隔声、屏蔽(如对切断机、抛丸机、破碎机、设置单独隔声间、内墙面安装吸声材料等,水泵、冷却塔设置隔声罩)、减震和个体防护等措施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熔炼炉渣、熔炼炉内壁粘附的炉灰、制粉过程损失的超细粉、成型过程边角余料、切头和不合格品、机加工碎屑、含铁粉污泥定期外售稀土冶炼厂作原料回收利用;配料工序产生的铁锈定期外售钢铁厂作原料回收利用;废包装纸箱外售给纸箱回收厂;切割粉末主要含有Nd、B、Fe元素,返回真空熔炼炉重新利用;废坩埚和炉衬送至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置;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在分类利用的基础上,统一清运至厂址东南角生活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分类收集处置。
工程设计中对生活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采取了有效防治和综合利用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
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见本公告后,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相关方取得联系,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
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赣州市众合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邮编:341100
联系人:李国佩 联系电话:0797-4436376
传真:0797-4444639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赣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赣州市张家围路10号
邮编:341000 联系人:陈莲花 联系电话(传真):0797-8139106(160)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及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工程所在地各级政府、规划及环保部门的意见。
(3)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4)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对本项目了解程度;(二)对评价区最关心或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三)本项目建成投产会产生哪一类的环境问题;(四)本项目的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五)对该公司年产15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项目是否支持;(六)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其它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或将E-Mail传真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工程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查阅报告书简本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1日。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也可将书面意见向环保管理部门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赣州市众合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