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及总投资
兴国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2195.1万元。
2、生产工艺
垃圾卫生填埋是指按卫生填埋工程技术标准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一种方法。主要是防止对地下水及周围环境的污染。区别于过去的裸卸堆弃和自然填垫等旧式的垃圾处理方式,是在做好基础防渗、渗滤液引流和填埋气体导排工程的基础上,将填埋物按夹层式填埋、压实;垃圾渗滤液有组织地收集、处理、中水回用;填埋气体有序导排,并在条件成熟时加以利用。
3、项目建设地点
兴国县县城南部龙口镇中岭村大芬坑
4、行业类别: 兴国县城市管理局
5、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本工程拟按日平均处理量为200吨/日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填埋设备、垃圾坝及截洪工程及防渗工程、渗滤液导排系统。具体的公用配套工程包括办公室、宿舍车库、环境监测站、机修车间、食堂、浴室及仓库。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
填埋气体的主要成分是甲烷和二氧化碳,甲烷含量占45%-50%左右,二氧化碳占40%-50%,其余为少量的氢、氮、硫化氢等气体。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污水主要来源于垃圾渗滤液、生产污水及生活污水,污水以填埋场的渗滤液产生污染物产生量最大。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拟建工程的运输车辆及处理区的作业机械。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来源于分拣时产生的废品(包括纸、金属等)及渗滤液处理后产生的污泥。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治理
经MBR(膜生物反应器)+RO(反渗透)法装置处理后CODcr、BOD5和NH3-N的排放浓度小于《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一级标准值。
2、废气治理
填埋场设置垂直排气石笼加导气管,收集的气体通过管顶安装的燃烧器燃放。
3、固体废弃物
分拣出的废品可回收,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进入填埋场进行填埋。
4、噪声
通过采取减震、隔声等工程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进一步减小噪声的影响。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从产业政策、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等方面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要求,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是可接受的,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兴国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姓名:陈局 联系人电话:13970105168 邮编:342400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赣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单位所在地:江西省赣州市张家围路10号
联系人姓名:丁凝 联系人电话:0797-8139106 邮编:34100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指兴国县龙口镇,中岭村村委会、大芬坑村民小组及有关单位、专家或代表和公众。尤其是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中岭村大芬坑村民小组。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2)对本项目拟采取减缓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的态度?
(3)该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最大的方面是什么?
(4)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
(5)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你的生活水平的提高?
(6)对本项目搞好环保工作的要求与其它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环境信息公告在大芬坑村民小组、龙口镇镇政府,中岭村村委会、兴国县城张贴发布,采取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或书面的形式,公众参与调查表由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免费提供。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2009-4-17—2009-4-27),可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也可将书面意见向环保管理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兴国县城市管理局
赣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公告发布时间:200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