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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环境监测质量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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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县(市)环境监测站:
  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和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要求,为加强我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从2009年二季度起,我站将对已取得环境监测资质的县(市)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质量考核。考核采用报送环境监测质量季报、半年报、年报,同时不定期地问、听、看、查监测报告、抽检监测项目等形式。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监测站的目标管理考评。报送环境监测质量季报、半年报、年报的具体要求如下:
 
  报送时间:从2009年7月5日起,每年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1月5日前报送上季度季报,每年7月5日前报送半年报,每年1月5日前报送上年度年报、质控工作总结和本年度质控工作计划。
 
  报送内容:本季度、本年度监测工作内容(包括监测项目数据个数、质控措施及统计情况、纯水制备及检测情况、环境标准样品测定平行样、密码样、加标回收测定情况)、工作小结及存在问题。
 
  报送方式: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纸质文档邮寄赣州市环境监测站质量控制室, 电子文档发送至qxpeng.2008@163.com。纸质版截止时限以邮戳为准,电子版以发出电子信件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8171551
联 系 人:邱勋鹏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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