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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紧急叫停拉闸限电 继续限制高耗能企业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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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报综合报道 针对部分地区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而采取拉闸限电的做法,国务院办公厅11月23日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和正常发用电秩序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立即恢复受影响的居民生活等重点用户的供电,不得非法干预电网调度和发电生产,并继续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

  《通知》指出,近期少数地区采取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特别是居民生活用电合理需求、强制性停止火电机组发电的做法,不仅违背节能减排初衷,不利于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危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必须立即予以纠正。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当前,要全力保障医院、学校、铁路等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需要;继续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的落后产能和违规建成项目,要依法、按程序停止供电;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用电,杜绝“亮化”工程等浪费现象。

  《通知》要求,各地继续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力度,支持新兴产业和结构调整项目,坚决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特别是控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和扩张。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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