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万江地产有限公司银河国际城(万江·樱花公
馆)环境信息公告
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银河国际城(万江·樱花公馆)
建设单位:江西省万江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
项目设计概况:本项目位于赣县县城城南新区F14-1,F14-2地块,地理位置为东经115°40′48″,北纬为25°51′35″。东侧为银河大道,城南安置小区。南侧为县行政中心,银河国际酒店。西侧为兴农路,水上公园。北侧为城南大道,连接老城区。建设性质新建,占地81.08亩,其中F14-1地块总占地面积为63.14亩,总建筑面积为106491.86 m2,F14-2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7.98亩,总建筑面积为32321.5 m2。F-14-1容积率为2.15;F14-2容积率为2.22;:F-14-1建筑密度为30% ;F14-2建筑密度为35%;绿化率:36%。住宅平面由多层(一梯二户)、高层(一梯三户)为主,多层为六层,高层为16-18层不等,户型基本上是座北朝南。户型分为80~90 m2,100~110 m2,120~130 m2,140 m2的四种以上户型。
二、建设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影响。
2、建设项目的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永久性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项目建成运行后“三废”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等的影响。
4、项目建成后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居住人口、企事业单位以及需要特殊保护的目标)。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加强管理。
2、现场施工中,建筑材料的堆放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措施,设置挡风板。
3、施工中做到无高噪声及爆炸声,打桩不在夜深人静时进行,吊装设备噪声满足环保要求。
4、地块周围树立高于3米的简易屏障,或在使用机械设备旁树立屏障,减少施工机械的噪声影响。
5、高噪声作业及施工车的进出口,尽可能远离居民住宅,施工车场地尽量平整,减少颠簸声,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6、制定外排废气、废水、噪声的处置方案,确定“三废”的综合利用途径和最终纳污去向。
7、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BMS生物处理处理后通过小区排污管网汇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贡江。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见本公告后,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相关方取得联系,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
1、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省万江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娄总 联系电话:13766210586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赣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张家围路10号
邮编:341000 联系人:陈莲花 联系电话:0797-8139106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及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1)工程分析:介绍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2)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规划及环保部门的意见。(3)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4)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项目的投产后将会给该地方带来的整体社会效益影响;
(二)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三)对评价区所关心环境问题;
(四)本地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
(五)该项目建成投产后,您预计本地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
(六)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公司项目是否支持(支持、有条件支持、反对、无所谓);
(七)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其它意见或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江西省万江地产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