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环保局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
陈冠平局长在会上作动员讲话
3月20日,市环保局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陈冠平局长在动员讲话中强调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潘逸阳在市委召开的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动员讲话精神。
为进一步开展好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我局实际抓好贯彻落实,陈冠平局长布置了全市主要河流两岸1.5公里范围内污染企业及饮用水源地水质调查工作,要求加大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全面掌握主要河流两岸1.5公里范围内沿岸企业污染状况和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督促企业提高污染治理能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污染减排】
全市环保系统污染减排工作会议在赣州市召开
近日,赣州市环保局召开了2009年全市环保系统污染减排工作会议。市局党组成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各县(市、区)环保局长、总量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宝森传达了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暨污染减排总结表彰会议精神,总结了2008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当前减排形势,并部署2009年减排工作;会议表彰了2008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章贡区、赣县、大余、龙南等县(市、区)环保局作了减排工作先进典型发言。最后,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冠平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2008年我市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虽困难重重,但经过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尤其是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攻坚克难,完成了减排任务。
会议强调,2009年是“十一五”期间的倒数第二年,是推进我市减排工作的关键之年,全市要排难而上,接受新考验,创造新业绩,奋力完成省政府对我市提出的2009年减排目标任务。为完成这一目标,市政府下发了《赣州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采取以下十项措施来确保任务的完成:一是按期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地环保局一定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的监督,以督促污水处理厂按期投入运行。二是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力度。以造纸、有色金属、化工、水泥等行业为减排重点。三是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取缔关闭窑径2.2米及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及小钢铁、小造纸、小冶炼、小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制定取缔关闭方案,落实具体项目。四是严格环保监管。加强环保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保证企业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五是规范减排台帐。严格按照省环保局制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档案资料目录》和省减排办对台帐的制作要求,规范台帐的制作,完善基础资料。六是按时报送信息。搞好减排统计,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并做好台帐和报表的月报、季报、半年报及年度报工作。七是保障机构人员。要成立以县(市、区)长(主任)为组长的减排领导小组,成立污染减排办公室,配备2—3名减排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专职人员。八是加强部门联动。发挥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九是加大督查力度。成立督查组,督查各地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十是强化责任考核。市政府将对各地和有关部门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半年及年度考核,并予以通报。
市局总量办检查了解赣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
3月16日,市总量办一行在市环保局分管局长谭宝森的带领下检查了解赣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今年我市COD减排的重点在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旦城镇污水处理厂不能按时投入运行,势必影响我市今年COD减排任务的完成,为此,市环保局加强了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的监管。谭局长察查了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施工现场,向该工程建设有关负责人仔细询问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的施工进度、污水处理工艺、整体布局、配套工程污泥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等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污水收集管网的收集范围、收集水量。他提出施工方一定要按照市政府规定,在6月30日前投入试运行,并确保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最大限度发挥减排效益,同时要求总量办人员定期跟踪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尽早介入污水处理厂的减排工作。
【工作动态】
省环保厅副厅长谭今来到我市检查指导工作
2009年3月17日至18日,省环境保护厅谭今来副厅长一行6人到我市检查指导工作。谭副厅长此行,通过召开座谈会及到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2009年排污收费、环保执法、环境监测及污染减排工作进行督导。在座谈会上,局领导分别向谭副厅长汇报了贯彻落实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以及分管工作的进展情况。谭副厅长在随后的讲话中,首先对我市2008年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环保局领导班子团结、工作士气高,各项工作都有突破性进展。面对今年的严峻形势和工作压力,市环保局能勇挑重担,以身作则,为各县(市、区)环保局起到了表率作用。随后,就如何做好2009年环保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依法依规执法,要建立一支高素质、懂业务、能吃苦,关键时刻过得硬、拿得出、冲得上的环保队伍。最后,谭副厅长对我市环保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希望赣州办法要更多一点,措施要更硬一点,执法要更严一点,步伐要更快一点。谭副厅长此次来我市视察,对做好我市2009年环保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作用,坚定了我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全市主要河流两岸1.5公里范围内污染企业及
饮用水源地水质调查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0日—3月30日)
主要任务:调查摸底。各县(市、区)环保局要组织专人再次对赣江、章江、贡江、绵江、平江、梅江、琴江、湘江、黄龙河、濂江、桃江、上犹江、朱坊河以及东江定南水(九曲河)、下历河、镇岗河、寻乌水等河流两岸1.5公里范围内沿岸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对企业(含规模以上畜群养殖、屠宰场、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的基本情况(厂址、生产规模、主要产品、生产工艺、主要污染物等)、污染治理工艺、应急处置预案(每个企业应急预案必须报送当地县环保局备案)及水利设施分布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务求做到实事求是,真实反映污染企业排污状况和水利设施分布情况,并根据本区域环境容量和企业的排污状况,对各个企业提出正常生产、停产整顿或搬迁关闭的处理意见。同时,开展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调查工作,对饮用水源地建设情况、水质情况及对饮用水源地上游来水水质有影响的污染源进行调查,填好《附表1主要河流两岸污染企业调查表》、《附表2主要河流水利设施调查表》、《附表3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调查表》、《附表4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调查表》、《附表5饮用水水源地企业调查表》和《附表6饮用水水源地面源污染源调查表》,并形成专题报告于3月30日前上报市局污控科。各县(市、区)在调查中务求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调查结果必须真实可靠。
二、现场核查阶段(4月1日—5月30日)
主要任务:现场核查。针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有关材料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确定工作重点。同时市环保局将组织专家组、联合调查组及交叉检查组深入现场第一线进行核查。专家组(从专家库抽调)对重点行业(钨、稀土、萤石矿开采及加工企业等)、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工艺及处理效率进行调查论证,明确行业核查标准,对重点行业的治理工艺提出指导性的意见;联合调查组由市局有关科室人员组成,依据专家组的核查标准,对重点区域进行检查;交叉检查组由各组县(市、区)环保局有关人员组成,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进行交叉检查。
三、研究处理阶段(6月1日—6月30)
主要任务:分析研究、处理上报。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材料,结合现场核查情况,对主要河流两岸1.5公里范围内污染企业进行分析归类,我局将向政府提出正常生产、停产整顿或搬迁关闭的处理意见。同时,在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区域河流型及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特点,结合水源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分布特征及变化趋势,综合评价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评估指数,作出安全、潜在风险或现实风险的综合评定,对存在潜在风险或现实风险的饮用水水源地,我局将向政府提出污染防治和水质改善对策建议,提升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提高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能力。
四、督查执行阶段(10月30日前)
主要任务:督查落实。各县(市、区)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要进行严肃处理,加大对各种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及在枯水期间威胁饮用水安全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限产限排或停产。企业要按照整治的要求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赣州市环保局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及《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09]21号)的要求,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少环节,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经研究,我局今后下列项目不论投资主体、投资规模和投资金额,一律由县(市)环保局和章贡分局、黄金分局审批(国家和省级审批的除外):
1、部分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包括:卫生站(所)、血站、急救中心、疗养院、福利院、动物医院、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影视拍摄、大型实景演出、胶片洗印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洗浴场所、一般社区服务设施、驾驶员训练基地、公交枢纽、大型停车场、长途客运站、加油站、加气站、洗车场、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陵园、公墓。
2、房地产开发、一般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项目。
3、养殖业。
此规定于2009年3月10日起生效,其它项目按原有规定执行。
【简 讯】
国家环保部长江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督查组到我市检查指导工作。国家环保部长江环保专项行动行动督查组到我市检查赣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市环保局副调研员曾跃华、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陪同检查。督察组先后察看了赣州华劲纸业有限公司、赣州逸豪优美科实业有限公司、赣州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赣州华兴钨制品有限公司、赣州铭旺纺织工业有限公司、赣州海龙钨钼有限公司、赣州金岭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废水排放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对我市开展的赣江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要求我市进一步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法排污企业,确保水环境安全。 (赣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张旭升)
赣县县政府副县长肖遵良在全县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着力做好三篇绿色文章。一是做好“加快绿色减排”文章,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大力落实目标减排责任制,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加大减排工作核查力度。二是做好“改善绿色民生”文章,大力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要开展好“绿水”、“绿野”、“绿地”、“蓝天”环保专项行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三是做好“拉动绿色经济”文章,加大环保服务和执法力度。积极向上争取绿色环保项目,创新服务经济发展的环境保护机制,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从严查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改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现象。
(赣县环保局 湛方江)
瑞金市环保局开展毛泽东同志著作《反对自由主义》学习大讨论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整顿机关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环保工作效率,打造一支学习型、和谐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的高素质环保队伍,我局开展了毛泽东同志著作《反对自由主义》学习大讨论活动。以“全局大会学习大讨论、科室小会学习小讨论”的形式开展了气氛热烈的学习讨论。通过这次学习大讨论活动,全局干部职工撰写了心得体会,深刻认识到自由主义的危害性,决心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环保主人翁意识和环保大家庭的观念,时时讲政治,处处顾大局,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各项环保工作。 (瑞金市环保局 刘志景 何晓升 朱件生)
信丰县环保局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国家环保部办公厅文件《关于近期云南和湖北两起环境污染事件的通报》。这两起污染事件教训深刻,在通过学习,局长李金生要求全局人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和责任感,要加强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一是要加大对我县辖区桃江流域两岸1.5公里范围内环境污染事故隐患企业的全面排查工作,从源头杜绝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二是要增加对出入境断面水质监测的频次,重点加强对龙迳河、古陂河、小河河断面水的监督性监测,以便全面掌握流域内县界水体水质状况,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信丰县环保局 余建萍)
赣州市站防止水质自动站潜水泵干烧有新招。近几个月出现的罕见旱情,致使我市章江坝上水位降至50年一遇最低水平。干旱使蟠龙水质自动站潜水泵所处的河床间隙性干涸,连续干烧了两台潜水泵。由于枯水期地表水超标的机率更大,应尽可能的保证水质自动站正常运作。为防止潜水泵烧毁,市站技术人员除了安装液位控制开关,还对潜水泵加装了装置,大大减少了潜水泵的干烧机率。
(市环境监测站 刘宁华)
崇义县环保局针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排污许可年审工作。制定了《崇义县排污许可年度审核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污染事故情况、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费缴纳情况、信访投诉情况、所在乡镇过境断面水质情况。通过加强和规范排污企业排污许可年度审核工作,环保部门将企业办理排污许可情况及时通报地矿、水保、工商、公安和发改委等部门,相关部门将企业排污许可年审情况作为办理立项审批手续或相关者证照年审、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崇义县环保局 胡宏庆 肖琼妍)
宁都县环境监察大队五项措施强化排污收费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内排污收费工作,宁都县环境监察大队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加大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费核算力度,扩大收费面,对排污单位拒收、谎报排放污染物数量、浓度和种类的,严格依法予以处罚。二是严格规范排污费核算,征收程序,并向社会公示,使排污收费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准确、阳光收费”。三是加大稽查力度,成立了稽查组,实行每周一小查、每月一中查、每季全面查,杜绝了人情收费,议价收费,漏征少征现象。四是部门联合协作,对拖欠、未缴排污费的单位,记录在案,列入“黑名单”,实行项目限批。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未缴、拒缴排污费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宁都县环保局 罗庚)
我市与赣州市政府签定三大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一是主要河流跨行政区出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二是我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COD削减675.8吨(其中工业企业减排557吨,生活污水处理厂减排118.8吨),SO2削减223吨的削减目标。三是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工业危险废物全部规范处理;工业固体废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处置;环境安全。 (瑞金市环保局 刘志璟)
强化日常监测提高环境监测水平。会昌环保局以强化日常监测为工作切入点,做好今年的环境监测工作。一是加大监督性环境监测力度。今年要对全县所有排污企业下达年度监测工作计划;二是切实做好委托性环境监测,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排污企业污染治理以及污染纠纷仲裁等环境监测工作;三是认真做好指令性环境监测,全面完成好今年省(市)控断面水监测任务,和县指定的环境监测任务,及时、准确提供监测数据,为政府环境管理、决策、环境执法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加强突发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提高应急监测能力。 (会昌县环保局 刘龙发 朱良辉)
定南县召开了全县的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为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有效地加强了乡镇环境监管,维护农村群众的环境权益,会议明确了全县7个镇环境保护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环境观察员,还聘请了5名环境监督员,明确了环境监督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使环境保护工作向乡镇和社会延伸,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定南县环保局还制定了09年度绩效考评方案,这为提高机关工作质量、转变工作作风及提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定南县环保局 黄金陵 黄建明)
香港地球之友青年志愿者在东江源村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近日,香港地球之友青年志愿者队伍来到寻乌县三标乡东江源村开展志愿者活动。此次青年志愿者队伍的成员分别来自香港、广州等地高校的大学生,他们在东江源头垭髻钵山所在地东江源村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活动,内容包括东江探源、源头生态、经济调研、环教进课堂等。此次活动在给东江源村孩子们传授环保知识的同时也让他们了解东江源保护的重要性,增强他们保护东江源的责任感。
(寻乌县环保局 赵志麟 彭远洪)
瑞金市赣江环保执法行动将建立重点排污专项档案。为确保赣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水环境安全,根据省、市对长江环保执法行动方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总指挥的专项行动组,由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污染控制科、信访办共同参与,从赣江源头的日东乡赣江源村开始至谢坊与会昌的湘江交汇处,对全长111.36公里以及各支流沿岸500米范围内的所有排污单位进行地全面检查。对各排污口进行GPS导航定位、拍照,并设立规范化的排污口标识,对排污单位以及过境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建立重点排污专项档案,严肃查处超标排污的违法行动,加强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瑞金市环保局 曾海军 刘志璟)
宁都县环境监测站获全省水质检测类能力验证满意实验室。由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举办的实验室能力验证大比武,宁都县环境监测站取得优异的成绩。验证结果共分三个等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全站人员精心的操作,对省技术监督局2个水质来样进行现场考核,100%通过验证,获得全省水质检测类能力验证满意实验室,为我县环境质量、环境管理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
(宁都县环保局 罗龙海)
加强环境执法宣传 构建和谐寻乌环境。3月19日在县综治办的安排部署下,寻乌县环保局法制宣传小组来到三标乡和吉潭镇进行环境保护法宣传,同时接受群众的环境污染与保护问题咨询。共发放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单1150份,为群众解答环境污染与保护问题12个。此次活动为群众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保知识和咨询环境问题的平台。 (寻乌县环保局 邱成竹)
上犹县环保局科学谋划强化四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环境准入机制,依法依规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二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深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三是强化农村环境保护,稳步推进农村环保综合整治,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四是强化机关自身建设,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改善办公条件,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高环保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上犹县环保局 吉登华)
信丰县“农村环保垃圾处理池”施工设计图出炉。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切实提高农民生活环境质量,加大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信丰县委、县政府把农村垃圾处理纳入了2009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信丰县环保局设计了村级“双格式农村环保垃圾处理池施工图”,该施工图由危险废物收集池和有机生活垃圾焚烧池组成。危险废物收集池主要存放废电池、灯管、农药瓶等有毒有害废物,该池运作时按设计要求须定期清运废物并进行无害化深度填埋;有机生活垃圾焚烧池主要收集日常生活中的无毒无害废物,焚烧产生的灰渣可回收用于农田施肥等。该设计图一旦投入到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施工建设,必将有效地解决困扰我县农村多年的垃圾 “老大难”问题。
(信丰县环保局 余建萍)
会昌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抓好污染减排工作。一是以过硬的措施落实减排工作。对未办理环评审批的企业,务必在3月底前补办好相关手续;治理设施不完善、未通过“三同时”验收的,务必在4月底前完善污染减排设施,补办“三同时”验收手续,确保达标排放。二是以严格的奖惩完成减排任务。县重点企业签订《会昌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对完成减排任务的,县实行以奖代补,优先享受国家财政金融优惠政策;对完不成任务的企业,坚决予以限期治理,直至关停。 (会昌县环保局 朱良辉)
崇义县赣江环保执法行动全面展开。对直接排入我县大江、小江、扬眉江等主要河流500米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进行了调查、监测、拍摄和卫星定位,重点检查了聂都乡和铅厂镇(章江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周边的企业排污情况,对所有企业排污口建立排污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企业排污口标识设置不规范的现象,要求企业尽快完善排污口标识。此次检执法行动,共检查企业14家,检查排污口14个,其中矿山企业 11家,竹木企业3家。(崇义县环保局 郭小彬 胡宏庆)
【环境小知识】
什么是水体富营养化
水体富营养化指的是一种氮、磷等植物的营养物质含量过多所引起的水污染现象。当过量营养物质进入湖泊、水库、海湾等缓流水体后,水生生物特别是藻类将大量繁植,使水中溶解氧含量急剧变化,以致影响到鱼类等的生存。在自然条件下湖泊会从贫营养过渡为富营养,进而演变为沼泽和陆地。这是一种极为缓慢的过程。但由于人类的活动,将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及农田径流中的植物营养物质排入湖泊等水体后,将大大加速水体的富营养化过程。水体出现富营养化现象时,因浮游生物大量繁植,往往使水体呈现蓝色、红色、棕色等。这种现象在江河湖泊中称为水华,在海水中则叫赤潮。水体富营养化程度与氮、磷的含量密切相关。一般认为,总磷和无机氮分别超过20mg/m3和300mg/m3就视水体为富营养化状态。防止发生富营养化,首先应控制营养物质进入水体。治理富营养化水体,可采取疏浚底泥,去除水草和藻类,引入低营养水稀释和人工曝气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