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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市继续深入开展四大环保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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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实现“十一五”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和生态环境安全,巩固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今年,我市将继续深入开展四大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赣江及东江源头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对赣江及东江源头水环境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确保赣江及东江源头地区的水环境安全。通过开展整治行动,促使我市河流水质明显好转,赣江源头保护区交接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及Ⅱ类以上标准,各县市出水水质交接断面达到Ⅲ类及Ⅲ类以上标准,东江源头周边地区出水水质交接断面达到Ⅲ类及Ⅲ类以上标准。
二是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摸清重金属污染情况,建立监管台帐,确定重点防控区域(流域)、行业、企业;强化环境执法,依法查处重金属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重金属防治体系和污染事故应急体系,保障环境安全。
三是开展保障饮用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清查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排污企业为重点,彻底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确保饮用水源水质长期稳定达标。彻底排查与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整治影响饮用水质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违法建设项目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资源开发活动,确保饮用水安全。
四是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稳运增效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使污水收集管网基本上与污水处理能力相适应,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到2010年底前达到70%以上,力争达到80%,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且运行稳定,管理规范,确保实现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7.56万吨以内的“十一五”减排目标,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
 
二0一0年五月十八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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