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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君子谷野生水果世界有限公司君子谷野果酿造厂建设工程环境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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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君子谷野生水果世界有限公司君子谷
野果酿造厂建设工程环境信息公告
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君子谷野果酿造厂建设工程
工程概况:项目所在地位于崇义县麟潭乡与过埠镇交界处的君子谷,距县城36km,地理位置为25°44.819N和114°06.0009E。项目所在地四面环山,方圆1km内无人群居住。总占地面积1600亩,建筑占地面积为3000m2。总投资为1560万元。拟建项目是农业产业化项目,属农产品深加工,属于《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明确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符合我国“九五”和2010年酿酒行业发展和污染防治规划中“粮食酒向水果酒转化,普通酒向优质酒转化”的方针及大力发展水果酒的污染防治对策要求。另外,本建设项目也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行业和产业政策。
主要污染源:
(1)废水类:发酵罐等冲洗废水;锅炉冷凝水;地面冲洗水;职工生活污水。
(2)废气类:发酵废气(主要污染物CO2);工艺产生的SO2;堆肥场和废水处理站的恶臭。
(3)噪声类:主要有气囊压榨机、除梗破碎机、去核机、冷冻机组、各种泵类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
(4)固体废物类:主要有果梗、果核、皮渣、酒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等。
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治理,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水治理措施:发酵罐等冲洗废水和地面冲洗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水解酸化+CASS+污泥浓缩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种植园灌溉和厂区绿花灌溉;锅炉冷凝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种植园灌溉和厂区绿化灌溉。
(2)废气治理措施:发酵废气(主要污染物CO2)和工艺产生的SO2废气产生量小,建议企业加强车间通风和发酵车间附近绿化,使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气体均匀散发;针对堆肥场和废水处理站的恶臭,建议企业采用对散发恶臭气味的构筑物及堆肥场等采取密封设施,使恶臭物质不能进入或只允许不可避免的极少量的进入到环境空气中,同时建设绿化隔离带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减少恶臭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消声(如在风机吸气口和排气口安装消声器)、隔声(如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减振(泵设置独立基础)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果梗、果核、皮渣、酒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一般类固体废物,且均为有机物,经初步干化后进行堆肥,肥料用于种植园;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局定期用专用车运往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工程设计中对生活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采取了有效防治和综合利用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
江西省君子谷野生水果世界有限公司君子谷野果酿造厂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见本公告后,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相关方取得联系,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
(1)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省君子谷野生水果世界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民扬 联系电话:1597080229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赣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赣州市张家围路10号
邮编:341000 联系人:陈莲花 联系电话(传真):0797-8139106(160)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及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工程所在地各级政府、规划及环保部门的意见。
(3)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4)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对本项目了解程度;(二)对评价区最关心或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三)本项目建成投产会产生哪一类的环境问题;(四)本项目的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五)对该公司君子谷野果酿造厂建设工程是否支持;(六)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其它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江西省君子谷野生水果世界有限公司
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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