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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企业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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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府字〔2010〕91号
 
 
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企业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十一五”以来,我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着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2009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继续取得积极进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指标均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为推进我市生态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为全市经济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空间。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市上下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市政府决定,对完成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较好的章贡区、瑞金、南康、上犹、龙南、全南、会昌、石城、崇义、大余等10个县(市、区)进行表彰,授予“2009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先进县(市、区)”称号;对为2009年度全市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作出较大贡献的赣州市白塔污水处理厂、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南康分公司、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赣州华劲纸业有限公司、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会昌金龙锡业有限公司、瑞金市晶山纸业有限公司、赣州市京都啤酒有限公司、江西耀升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上犹县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进行表彰,授予“2009年度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先进企业”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企业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努力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 污染减排 先进 表彰 通报
 抄送:市委,市纪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各部门,赣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3月9印发
                                      共印230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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