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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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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江西省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赣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各县(市、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目前,我市共有18个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经省政府批准的有17个。经过认真细致的排查,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未发现企业排污口,不存在新建项目;全市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仅石城县境内有1个非法采砂场(富源砂场),于2009年上半年将采砂船驶入该县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采砂作业,现已取缔。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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